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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0-03-27 21:23:09   地区:山东   浏览:0

  (三)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成功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信息,请考生尽早报名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四)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要及时打印《德州市2020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五)岗位计划核减及其他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1。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部分专业性较强、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最低比例的岗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核减岗位计划。已报考取消岗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治素养、综合素质、认知水平、实践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时间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我市,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及成绩查询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五、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笔试成绩发布后,在报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

  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承诺书》;已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三)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

  博士研究生所报岗位为只引进博士研究生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进行面试,不再笔试。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采取等额方式进行考察。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组成专门考察组到报考人员所在毕业学校、科研院所、工作单位等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引进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律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2、体检。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资格(本人要写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取消其资格)出现缺额的,先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或者取消引进;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引进或者取消引进,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其拟引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