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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面向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
2024-03-18 16:36: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8)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按系统要求逐项上传。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及提交报名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报告人员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拟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日在辽宁师范大学校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笔试、面试公告。

  (二)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应届毕业生,需要在笔试当日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注重考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全部为客观题。

  3、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按照所报岗位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4、笔试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将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tiedong.gov.cn/)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通过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http://www.tiedong.gov.cn/)

  面试工作将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7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3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模拟上课课节将由考官在公布的模拟上课教材中随机选取(详见附件3),面试前不再给考生留备课时间、不支持多媒体授课。

  (四)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如考生自愿放弃签约等,出现岗位空缺,则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签约

  签约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4年9月1日前),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后,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考核、公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将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将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疑义的考生,依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招聘方及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