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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才招聘(农业类)公告
2020-03-26 22:04:36   地区:海南   浏览:0

  (10)相关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相关要求

  (1)本次考核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如报名系统出现相关技术性问题,请咨询电话:0898-65230708(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有效期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情况的,则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全程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公告。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0年4月11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机会只有一次,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1日16时。2020年4月11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核。

  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4月11日16时准时关闭,逾期未补齐报名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4月12日9时至4月14日16时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请在规定期间内及时反馈,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考核

  应聘人员面试报到时须提供应聘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人员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参加面试。

  本次招聘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业绩评审考核分为业绩材料评审和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两个阶段。

  (1)业绩材料评审。着重考察审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审核应聘者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

  (2)面试答辩。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面试答辩采用现场陈述或答辩方式进行,采取量化计分。

  (3)业绩评审综合成绩。应聘人员的业绩评审综合成绩按“业绩材料评审成绩占30%、面试答辩成绩占70%”折算合成,取小数点后两位。业绩评审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业绩评审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岗位。其中,若业绩评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者,以面试答辩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一致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学历一致的,以高职称者优先;职称一致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

  3.成绩公示

  业绩材料评审成绩、面试答辩成绩及业绩评审综合成绩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业绩评审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