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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枣庄市台儿庄区优选引进青年人才公告
2020-03-23 19:20:34   地区:山东   浏览:0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报名确认。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0年3月31日9:00—4月7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予以确认,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报名结束后,硕士或本科生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如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进行核减优选数量,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剂到其它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较多时,增加初试环节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试方式为面谈。面试满分100分,确定70分的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原始分数从大到小及面试顺序号排列,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和资格复审。由台儿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考察工作组,对人选进行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进行公示,按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公示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察不再单独公示。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执行。除特殊情况经台儿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的、体检合格后放弃优选机会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优选引进。根据面试(面谈)、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优选引进人选,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优选引进的,签订优选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优选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程序进行递补、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优选引进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引进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与台儿庄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工作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按区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由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

  (三)挂职锻炼。试用期内安排到区直部门或重大项目一线锻炼。试用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聘用到区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四)后续管理。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对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才,可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优先落实七级管理岗、八级管理岗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五、待遇政策

  (一)补贴补助。对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除正常工资外,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3年。优选引进后工作3年内(含试用期)在台儿庄区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由区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