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替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获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不符合任一条件的,均不能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2020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招考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本公告由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职位咨询电话:020-8646412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646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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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第一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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