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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金融运行监测中心招聘简章
2020-03-19 19:52:25   地区:山东   浏览:0

  2.资格审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事部门会同省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应聘通知单》。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答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的流程为:个人陈述、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

  2.面试总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答辩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分别去掉每个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结构化面试按照40%的比例,答辩按照6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答辩成绩和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对外公布。

  4.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答辩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有小数的四舍五入),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夏南

  联系方式:0531-86090137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西楼201房间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