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面谈
1.组织专家组对入围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面试面谈,重点考察报名者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为保证引才质量,根据素质考评、面试面谈等情况,将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3.面试面谈对象、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六)体检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八)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开化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未尽事宜由开化县人力社保局商中共开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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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开化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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