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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充市西充县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3-11 17:44:11   地区:四川   浏览:0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由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因各种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待遇,由人社部门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核定。

  九、其他规定。

  被聘人员交流需在工作岗位服务满六周年以上。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西充县人民政府网(www.xichong.gov.cn)发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四)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西充县卫生健康局0817—3957560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3956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