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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3-10 17:17:34   地区:浙江   浏览:0

  2、本科生需求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和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以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面试主要了解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技能考试以岗位基本技能为主。面试和技能考试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在4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30%、40%折合相加进行排名,分别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技能考试对象(招聘计划在4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技能考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七、岗位调剂

  对于专业符合其他招聘岗位需求的考生,可作为调剂对象。如符合专业需求的岗位经核定后入围体检仍有空缺的,可从面试和技能成绩合格且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根据得分高低顺序进行岗位调剂。用人单位和考生进行双向洽谈,根据洽谈情况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调剂人员自动放弃原岗位递补资格。

  八、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第二人民院均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报考人员如为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

  (三)报考人员如已与本市有关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在报名时须出具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岗位咨询,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舟山医院:0580-2292522(马主任)、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0580-2065040(陈主任)、舟山市中医院:0580-8123901(孙主任)、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0580-2627973(赵主任)。

  监督电话:0580-2024941

  点击下载>>>

  1、2020年上半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同意报考证明书.docx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