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20年合肥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3-07 19:33:26   地区:安徽   浏览:0

  六、资格初审

  二级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考核当天应聘人员来校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有代表性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相关履历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合肥师范学院2020年度引进人才报名表》纸质版(并在个人承诺栏签字确认)。

  七、考试考核

  二级学院牵头成立考核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考试考核工作。考试考核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采取科研能力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研能力考核主要对考核对象提供的科研成果进行学术评议。面试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养,包含演讲、说课、试讲、结构化问题、答辩等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将由二级学院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科研能力考核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每个环节有最低分数线。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学校会议审定等程序,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可以向校纪委反映。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学校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报批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电话:0551-63828647。

  本公告为预公告,最终招聘计划和人才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准。本公告最终由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电话:0551-63823865。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2020年度合肥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xls

  2020年度合肥师范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表.doc

  合肥师范学院人才标准.doc

  合肥师范学院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