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核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核的方式,由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考核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视情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方式。教学试讲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教学试讲合格线为7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按照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核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学院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金陵科技学院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学院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具体人才分类及待遇说明详见《金陵科技学院人才引进分类及待遇》(附件2)。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核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咨询监督
金陵科技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金陵科技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188109
联系人:陆老师、肖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25)86188861
联系人: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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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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