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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3-06 18:06:16   地区:浙江   浏览:0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可按依次递补。

  7.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择优确定的入围人选名单,会同选调工作流程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核准后,拟选调对象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8.办理交流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交流手续。

  四、严肃纪律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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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