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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枣庄滕州市青年人才优选公告
2020-03-06 18:27:36   地区:山东   浏览:0

4、报名确认。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0年3月20日9:00—3月27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予以确认,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未进行确认和打印《报名表》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综合管理B职位和综合管理C职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如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优选名额,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剂到本公告中其它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方式,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考生学历分布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形象仪表等方面的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300人,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最终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100分,确定70分的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滕州市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3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时,首先注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同时侧重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滕州市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引进。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优选引进人选,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由滕州市委组织部直接管理,与滕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滕州市属公益一类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滕州市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三)挂职锻炼。优选的青年人才先不分配具体岗位,统一组织到滕州市八大产业专班、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一线、对口专业技术岗位和镇(街)挂职锻炼,时间1年(含试用期)。挂职期满,由滕州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本人志愿留在镇(街)、国有企业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安排。

(四)后续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作为滕州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滕州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择优纳入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管理。博士、硕士在职数空缺范围内,可择优安排担任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可择优聘任相应层级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或国企相应岗位;工作满3年,符合国家公务员调任政策规定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