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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0-03-05 12:38:18   地区:山东   浏览:0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总量内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所需材料需按报名表(word电子版)+其他材料(按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需电话联系招聘单位进行报名成功确认。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报名人员需及时查看邮箱,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3月13日上午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三)现场资格审查

  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原件。考生本人须于考试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每场次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成绩。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时,若同一岗位中出现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岗位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未按时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人选资格。

  被考察人员在考察体检人选中按成绩且1:1的比例确定。因被考察人员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招聘单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考察体检人选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重新确定被考察人员。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评价。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被考察人员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考察组需对被考察人员做出全面、详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