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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0-03-05 12:38:18   地区:山东   浏览:0

  5、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相关工作将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区级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张店区卫生健康局”栏目进行公告。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2日17:00止。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2020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7)。表中照片处需粘贴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电子照片(纯色背景)。

  (2)《2020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自荐表》(附件8)。表中照片处需粘贴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电子照片(纯色背景)。

  (3)经本人亲笔签名的《2020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9)。

  (4)身份证(正反面)。

  (5)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同时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证明。

  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6)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7)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要写出情况说明。其中,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有“(部分)”字样的,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的情况,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8)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报到证(国(境)外毕业生除外)。无法提交报到证正本的考生,可提交本人档案中的报到证副本(就业通知书),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全日制毕业生因毕业时直接考取本校高一层次学历而不发放本学历层次报到证的,可提供高一层次学历报到证。

  (9)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cscserzsearch.cscse.edu.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10)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1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