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3-05 12:42:33   地区:山东   浏览:0

  对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对无法递补造成岗位空缺的,报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照总成绩从其他报考其他岗位未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关于此次考试取消或核减计划、有关笔试信息等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bva.qi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32)82669287

  监督电话:(0532)81609627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点击下载>>>

  2020年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报名登记表.docx

  诚信承诺书.docx

  各项材料命名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