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3-05 12:42:33   地区:山东   浏览:0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适时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自行查询通过审核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计划将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计划职位且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一次性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进行改报事宜。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研究确定,并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发布考试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以免耽误考试。

  笔试只考综合类笔试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四、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及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或无业证明)。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有关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采取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方式核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进行公布,组织体检。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