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顶尖名校毕业生公告
2020-03-04 17:48:38   地区:山东   浏览: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详见附件1)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同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此通知书办理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聘用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受单位常设岗位数量限制。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招聘有关工作。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33-2791826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533-2868244

  附件1:2020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顶尖名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国内顶尖名校目录.doc

  附件3:2020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2020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应聘人员信息表.xlsx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