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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龙岩市连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招聘国有粮食企业人员公告
2020-03-03 17:15:57   地区:福建   浏览:0

  (二)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国有粮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四)工资等福利待遇:执行企业薪酬管理办法。

  (五)聘用人员入职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职称及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个人征信证明、原单位离职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等政策人员,对所提交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不予聘用。

  七、加强监督

  招聘全过程接受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连城县纪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及社会各界监督。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中共连城县纪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97-312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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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招聘国有粮食企业人员报名表.docx

  连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