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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招聘工作方案
2024-04-18 11:31: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确保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以下简称市直机关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市直机关幼儿园是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副处级规格,为天津市公办示范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幼儿教师岗(专业技术岗)7名、保健医岗(专业技术岗)1名,详见附件《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幼儿教师: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保健医: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5年及以上临床相关工作经验人员。

  本方案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为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就业的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位证书。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指导目录。幼儿教师专业应为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教育学、心理学。保健医专业应为临床医学专业;

  4.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需持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以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自2024年4月15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1.北方人才网站

  https://www.tjrc.com.cn

  2.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https://www.tjtalents.com.cn

  3.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

  http://jgsw.tj.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考试缴费(费用45元/科·人)及准考证下载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至2024年4月28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至2024年4月29日16:00结束。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如报名被取消的岗位且已经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岗位取消后通过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