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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威海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0-03-02 16:58:09   地区:山东   浏览:0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中共威海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组成考察组,到引进人选所在高校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中共威海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八、管理使用

  试用期管理。聘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与中共威海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直接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

  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登陆中共威海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威海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58902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

  1.附件1中共威海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2020年引进优秀毕业生高校(科研院所)名单.docx

  2.附件2中共威海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2020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3.附件3中共威海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2020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中共威海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