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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初中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0-03-02 17:01:52   地区:山东   浏览:0

  九、聘用管理

  1.岗前培训。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到岗前,将由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2.聘用管理。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均安置在城区初中任教,办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威海市环翠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执行。

  十、相关人才政策

  按照《关于印发<环翠区重点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等实施细则的通知》(威环组发[2019]2号)中《环翠区高校毕业生集聚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的生活津贴。教育系统录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生活津贴和工作津贴按年度发放,连续发放3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还可享受连续工作满3年,从第4年起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800元、500元的住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连续工作5年内,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还可分别申请12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住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本公告由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53102850631-531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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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doc

  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

  同意应聘介绍信.docx

  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组织部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