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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南通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01 10:20: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3.启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7.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1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8.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报名资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3日16:00。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带电子照片的《2024年上半年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稿一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4年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4)研究生学历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学校专业方向证明;

  (5)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2.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qdswjw2024@163.com,邮件名:应聘岗位代码+姓名。考生发送邮件后,请及时与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认收件情况,联系电话:0513-83312379,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

  (三)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意见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报名电子邮箱反馈给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初审: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4日16:00。

  2.陈述申辩: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5日期间9:00-16:00。

  3.对初审异议处理: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5日17:00。

  4.笔试缴费与准考证领取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

  5.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通知改报名,改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8:30-11:00。

  (四)考试费

  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