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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湘西永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81人公告
2020-02-20 17:50:26   地区:湖南   浏览:0

四、考试

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考试。遴选(选聘)的考试分三种方式进行,即笔试方式、面试方式、笔试加面试方式。需要遴选(选聘)的单位结合单位职位要求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考试。

(一)笔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或《申论》,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用人单位可任选一种科目进行笔试。笔试方式、笔试加面试方式的报考初审合格人员参加。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仅采取面试方式的职位,其报考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笔试加面试方式的职位,其面试人员按照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 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列人员同时进入)。

五、考察

笔试方式的职位考察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及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职位,其考察入围人员必须是笔试成绩不低于同一考场、同一试卷其他职位录取人员的最低分数。

面试方式的职位考察入围人选,按照面试成绩及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其考察入围人员必须是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考察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笔试加面试方式的职位考察入围人选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及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其考察入围人员确定方法同上,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如有末位考察对象出现分数相同的则统一进行笔试复试,按笔试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察实行等额考察。遴选(选聘)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主要包括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遴选(选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选聘)全过程。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按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确定拟遴选(选聘)人员。

六、公示

经审核确定的拟遴选(选聘)人员将在永顺县政府网站和永顺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将会同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聘)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成绩必须符合以上限制性规定,递补仅进行一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遴选(选聘)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选聘)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或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手续,亦不予递补。

八、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向公开遴选(选聘)单位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3.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选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遴选(选聘)单位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5.报考服务咨询电话:

0743—5235716(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0743—522563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6.本公告未尽事宜和本次遴选(选聘)的有关政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永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职(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