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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紧急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2020-02-17 12:54:25   地区:陕西   浏览:0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网上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市卫健委在网站(http://wjw.yan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相关手续办理

  1.公示期满后,应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通知,立即报到上岗,参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2.待疫情结束后,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聘用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招聘确认人员凭《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人事手续。招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3.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为一年,聘用合同签订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招聘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单位误审进入考察、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将按报名无效处理。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咨询电话:封老师,0911-26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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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