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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营市广饶县人民医院英才进广饶招聘简章
2020-02-07 22:55:56   地区:山东   浏览:0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限定岗位招聘计划因此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的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对已毕业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二)引进人才在我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由县财政发放住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重点院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400元。

  (三)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引进人才聘用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医师资格证书的由县人民医院再增发住房补贴10万元,发放方式为每人每月1000元,剩余部分购房后一次性给予;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增发住房补贴5万元,发放方式为每人每月500元,剩余部分购房后一次性给予。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县的,追回县财政和县人民医院发放的住房补贴,并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最低服务年限期满不再续聘的,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于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对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

  (五)按照“岗位对应、一事一议”原则,优先推荐引进的人才配偶就业。

  (六)引进人才子女入托或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优先安排。

  (七)引进人才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六、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镇街和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县卫生健康局网址:/col/col42056/index.html和部分高校就业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本简章由广饶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报名审核等情况,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0546-6928852(广饶县卫生健康局)、

  0546-6921734(广饶县人民医院)。

  广饶县卫生健康局:

  /col/col42056/index.html

  附件:

  1、附件1:2020年广饶县人民医院“英才进广饶”招聘岗位与计划.xlsx

  2、附件2:2020年广饶县人民医院“英才进广饶”报名登记表.doc

  3、附件3:2020年广饶县人民医院“英才进广饶”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