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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0-02-04 10:25:02   地区:浙江   浏览:0

  (二)资格初审

  2020年2月24日—2020年2月26日,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务必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的正确和畅通,因个人原因错失通知等情形,招聘单位概不负责。欢迎就有关事项主动联系我们。

  (三)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复审环节的报名人员请携材料(详见附件1文末目录要求)到医院人事科现场资格审核,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对资格复审无异议者进行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按各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则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复试(面试),根据复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现场通知。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

  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提出递补申请,经湖州市卫健委和湖州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

  (一)医院待遇:

  1.博士研究生,购房补助金100万(含一次性补助安家费5万元),优先安排科研项目,并提供科研经费。

  2.硕士研究生,购房补助金每人5万元,另可补助安家费5000元。

  3.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录医院工作后,一年内如无居处需租房的,可视情况给予一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房租补贴8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租房补贴600元。

  (二)按照《湖州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购(租)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湖州市财政给予购房补助款或租房补贴:

  1.购房补助: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湖州首次购房,分别给予35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款。

  2.租房(生活)补贴:给予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租房(生活)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huzhou.gov.cn)。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3.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

  4.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hzsy.com/信息公告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监察室),电话:0572-213230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直接咨询。招聘单位保留有关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572-2290508;联系人:徐老师、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