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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0-02-04 10:25:16   地区:浙江   浏览:0

  (五)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具体另行通知。

  (六)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提出递补申请,经市卫健委同意后,在相应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

  享受湖州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购(租)房补贴等相关规定政策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3.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0572-2760066;

  市疾控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572-276008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湖州市疾控中心人事部门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2-2760136,联系人: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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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doc

  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