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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妇女儿童医院)常年招聘公告
2020-01-21 16:22:25   地区:广东   浏览:0

  谱写新辉煌:珠海市政府已规划异地新建珠海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病床数800张,停车位1200个,预计2020年建成使用。医院将秉承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继往开来,锐意进取,“老三甲”必将焕发新的活力,谱写新的辉煌。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社会人员。

  (二)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含2018、2019年暂缓就业)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国(境)外2018、2019年已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择业期内的高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报考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1.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至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在广东省外就读的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至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出国(境)留学的广东省户籍2015年至2019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2年内(按颁发的证书日期至报名起始日计算时间),符合条件的可凭有关证书等证明材料报考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

  四、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酬薪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妇女儿童医院)2020年度常年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条件限制,社会人员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截止日”当月。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只设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妇女儿童医院)考点。具体招聘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自由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本招聘2020年度常年受理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每月25日17:00时(邮寄报名的,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次月招聘岗位表将在当月报名截止后更新为《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妇女儿童医院)2020年度常年招聘岗位表(X月份)》,在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报名后,若当月未开考,报名依然有效,直至开考为止。

  地点:现场和邮寄报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543号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妇女儿童医院)5号楼13层人力资源部。

  联系方式:薛老师、郑老师0756-2313389、2313099。

  3.报名材料(请应聘人员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③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④《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附件4);⑤工作经历证明(根据自身实际提交);⑥属于国家重点领域人才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须经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应在考察环节提供书面同意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考察或聘用资格);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学生证;2018和2019届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暂缓就业协议或其他同等效用证明;广东省生源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广东省生源个人情况承诺书;持有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