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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季珠海市卫生健康局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所属公立医院人员公告
2020-01-21 16:22:41   地区:广东   浏览:0

  注: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一份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查。

  4.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考试前查验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审查通过后将在市卫生健康局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通知等事项,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5.其他事项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招聘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及招聘产科、儿科、病理、精神卫生、急诊、超声诊断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不受此开考比例限制。

  (二)考试

  1.当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3且该岗位符合开考条件时,该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2.当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超过1:3时,该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结束后,依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当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若同一岗位按比例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事宜,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卫生健康局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三)初步确定拟聘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初步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现场公布名单,并进行资格复查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为考试结束后第二天,体检地点为珠海市三级综合医院,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注】考生出现资格复查不合格、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广东生源择业期内考生除外)、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所缺名额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为: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采取以“笔试+面试”形式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只采取面试形式考试的考生,则现场增加第二轮面试,按第二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及报到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612,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

  (二)被聘用者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