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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黄山市祁门县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1-21 16:25:42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专业测试(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参加专业测试(面试)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取前30名进入面试。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面试)人员。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专业测试(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综合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口表能力、组织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看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高于65分(不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面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体检考察人选在祁门县政府网网站上公布。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祁门县政府网上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人员名单、《祁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考察材料、体检表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6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相关公告内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