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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1-21 16:28:15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材料审核通过后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选择“特困或低保家庭”并上传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及应聘人员身份证信息(提供材料全部已图片形式上传)提交报名系统进行审核,审核结束时未提交材料的考生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审核通过考生可免交报考费。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9时至2月22日24时。

  4.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5.《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为2020年2月22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满分为100分。两科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

  4.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须用蒙古文作答。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通知将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

  6.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