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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泰州兴化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6人公告
2020-01-20 10:17:17   地区:江苏   浏览:0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等。学历证书可延迟至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

2.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五)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现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凭本人毕业证书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用工合同。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14号)享受规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10168(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

监督电话:0523-83228870(兴化市人社局)

0523-83242558(兴化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组)

附件:

附件1: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3:招聘合同制用工人员专业参考目录(1).doc

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