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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娄底新化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40人公告
2020-01-20 10:20:04   地区:湖南   浏览:0

(六)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按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生总成绩,按选聘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当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当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当前二项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当前三项均相同时,以毕业分配在先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支付。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列为考察人选。进一步核实考生报名资格条件,重点考察拟选聘对象遵守国家法律政策情况,是否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是否有参与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等。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违法犯罪被判处刑罚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人员,确定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被淘汰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从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上述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等额递补。

(十)确定聘用对象。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十一)公示。拟聘对象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有异议的,经查实确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规定递补。

(十二)选择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从公布的岗位中自主选择。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

(十三)办理编制和人事手续。经选聘的统分毕业生,参照原分配到乡镇事业单位的统分毕业生办理编制、人事、养老保险等手续。

六、纪律要求

选聘统分毕业生,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十分敏感和复杂,为确保公平公正,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舞弊事件,严禁弄虚作假。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交纪委监委查处。

点击下载>>>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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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化县从分配到了企业且未改制的1996-2000年毕业的统分大中专学生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新化县从分配到了企业的1996-2000年毕业的统招统分大中专学生中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推荐函

新化县1996-2000年统分毕业生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