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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20-01-16 09:12:50   地区:广西   浏览:0

  联系人:蒙老师、吴老师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书面意见报桂林市教育局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职位需要,本次面试分别采取专业面试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每个职位只采取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须签字确认。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职位的匹配性、报考资格的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