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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人公告
2020-01-14 21:34: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市城区供销联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为1次。

(七)公示

市城区供销联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城区供销联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中共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8868579

中共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0734-8811095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4-2896692

七、本公告由衡阳市城区供销联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城区供销联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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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及报名表、证明.docx

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