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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人公告
2020-01-14 21:34: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①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基层工作经历(在县以下行政事业单位、团以下部队或企业工作经历,以社保缴纳时间或入伍退伍相关文件为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②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③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④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10.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需关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城区供销联社六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未领取的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考察时终审。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实际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如低于1:3,经市城区供销联社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上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以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于考试前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

①文秘岗位:考试内容为写作一科,满分100分。

②其余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一科,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2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名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一并纳入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总分为100分。

2.如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为1次(未参加面试者不列为递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