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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6 22:37: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2.发布面试公告及面试确认

  具体面试公告另行发布。进入首批面试人选名单及准考证号、入围面试最低笔试分数线、面试时间和地点、考察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在河南省税务局网站发布。

  3.面试前资格审查

  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南省税务局负责。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及安排在河南省税务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4.递补面试人选

  已经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出现放弃或被取消资格时,经河南省税务局研究决定需要递补人选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

  5.面试

  面试由河南省税务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综合类、教育类岗位面试满分为100分。教育类岗位加试试讲,试讲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总成绩计算

  综合类考试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教育类考试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加试(试讲)成绩占3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加试(试讲)成绩×30%。

  面试(加试)后应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笔试、职业能力测验、面试和加试的成绩都相同的,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河南省税务局网站公布。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河南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地点在河南省郑州市,承担体检的单位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河南省税务局承担。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对按规定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加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河南省税务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

  因考生在公示环节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税务总局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附件岗位信息表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