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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第一批紧缺人员招聘公告
2020-01-13 11:14:21   地区:安徽   浏览:0

  六、体检考察

  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重点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拟录取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对体检、考察出现的空缺岗位,在符合此次招聘考核条款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上报批准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

  上报备案后放弃招聘岗位的,由人力资源部计入诚信档案,当事人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医院招聘。

  八、岗位及待遇

  紧缺岗位招聘人员录取后非经院部同意不得调整到其他岗位,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编制内同类人员执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九、监督、指导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0558-6669026(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8-6669011(医院监察效能办)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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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第一批紧缺人员招聘计划表.docx

  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