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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0-01-13 17:00: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七)应聘人员为民考民的,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通过MHK成绩为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各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必须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条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请参照附件1);

  (十)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9年度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原则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2月29日(1月24日—1月31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者请登陆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站(http://218.195.180.18/ZP)进行注册报名;

  1.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官网,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艺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1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阶段)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学院、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5.MHK四级乙等以上或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有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工作表现、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对本硕专业或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环节须按岗位要求扫描清晰进行附件上传;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按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资格确认。

  (四)报名咨询电话及邮箱:0991-2583574、xjysxyrsc@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技术服务电话:13641725743万老师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

  2.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八、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仅限于2020年2月29日18:0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还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参加笔试、专业考核的时间地点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