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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迁市宿城区第二批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
2020-01-10 08:55: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区教育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1月23日14∶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2月5日—7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三)笔试

  笔试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0年2月8日9:00—11:00。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由区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简章、《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在职但资格复审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其中: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3)所有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0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学校出具的毕业即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

  (4)符合职称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简章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教育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