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由各储备人才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并报市人社局确认。
(四)直接考核
由各储备人才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报名先后顺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针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考核时间与考核地点由各储备人才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应聘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由各储备人才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或考核通知书)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由各储备人才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七)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八)公示
由各储备人才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由市人才储备中心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市人才储备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市人才储备中心需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市人才储备中心、储备人才使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三方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各相关单位应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追究责任。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68-2129169联系人:郑鹏周、陈凯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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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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