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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江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及中小学教研员公告
2020-01-09 10:40: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内江市市中区教体局人事股负责。凡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三)考核

  考核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2月22日下午;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无学生讲课和答辩方式进行;

  3.面试总分为100分,现场无学生讲课70分,答辩30分。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总成绩低于75分,不得进入下一考核环节,不予以聘用。

  考核结束后按面试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如果面试总成绩相同,讲课成绩高者优先;如果讲课成绩也相同,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区人社局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六)公示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区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同意并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程序向区人社局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考聘工作人员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照招聘简章约定须与单位签订聘期为5年的聘用合同;聘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

  四、纪律和监督

  1.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