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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泰州兴化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1-09 10:43:39   地区:江苏   浏览:0

  2020年1月17日—1月21日(8:30—12:00,14:00—17:30)。

  2.资格审查

  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人员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因提供材料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1)《兴化市2020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近期免冠正面半身1寸彩色照片2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地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兴化市户籍除外)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其他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还须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前提供);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兴化市卫健委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

  (3)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版)》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的,可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兴化市卫健委向兴化市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现场和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8日17: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单位未同意或兴化市人社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现场及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报考岗位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由兴化市卫健委提出申请,经兴化市人社局审核后,报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由兴化市卫健委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23日14:00-17:30。地点:兴化市卫健委人事科(兴化市昭阳路3号,卫健委南楼二楼)。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不收报名和考试费用。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在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体检资格。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