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9-32及35-37的岗位不安排初评,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均可以参加考试。
(二)考核考试
考试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形式,其中面试分科室、院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内容将提前1周在医院人才招聘网上发布,并短信、邮件通知考生。
编号29-32及35-37的岗位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其他岗位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人员即有资格参加面试。
考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个人简历(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相关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备妥其他有利于证明本人工作和科研能力、业绩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2.面试
(1)科室面试
科室面试工作小组根据我院制度规定组织并开展工作。具体面试方式、内容由各科室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测试、临床操作、病例书写等。科室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确定面试人员的意见和排序,并按照不少于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医院层次面试人员,科室测评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全部为不适合的,相应招聘计划中止。
(2)医院面试
医院面试由医院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包括但不限于综合面试和专业英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实践经验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因素。结合科室面试意见、与应聘人员开放性交流情况,确定应聘人员整体表现排序和体检、考核对象名单。综合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全部为不适合的,相应招聘计划中止。
(三)调剂
面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除管理、实验、非医技术岗位外,其他岗位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可能考虑适当增聘少量优秀人员。
(四)体检、考察
面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表现和调剂办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参考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并委托相关机构实施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办法执行。
部分岗位视情况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1~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一般根据综合面试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人才招聘网(https://jobs.zjkq.com.cn,“通知公告”);
2.浙江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zju.edu.cn/cn/);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浙江大学(人事处),0571-8898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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