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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材料与加工研究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0-01-07 11:21:54   地区:广东   浏览:0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5.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6.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高级研发人才。

  (三)“百人计划”C类人才

  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拥有正式科研职位的杰出人才,或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副高级以上职务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特别优秀者可放宽,但不超过40周岁),且近五年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的一项:

  1.在《Science》、《Nature》、《CELL》或SCI(影响因子20以上)的国际顶尖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者在影响因子大于10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本人排名第一或为通讯作者;

  2.自然科学类,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学院JCR1区或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6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3.所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论文经SCI检索,单篇近五年被其他人引用50次以上;

  4.相当于广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获得者或同级别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的人才;

  5.其他学术地位、水平与此相当的人才。

  (四)“百人计划”D类人才

  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博士后(至少完成一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且近五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JCR2区以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1区不少于2篇)。

  (五)“百人计划”特别引进人才

  省科学院根据总体发展规划,针对新建学科领域、新建机构,面向海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海内外著名研究机构资深研究员,由院定向组织实施引进的战略科技人才。年龄不受限制。

  三、特殊人才

  有一定的应用型基础研究经验,研究成果可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四、院“千名博士(后)计划”人才

  国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博士后和进省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

  第四章高层次人才待遇

  按照广东省委粤发【2017】1号文《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广东省人才计划系列政策、广东省科学院《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粤科院人字〔2019〕25号)等制度执行。

  1税前年薪,同时享受成果及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2住房保障细则面议。

  第五章报名要求

  个人简历发送至gdcljg@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博士+应聘岗位名称+专业+本人姓名。

  第六章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gimp.gdas.gd.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63号

  邮政编码:510650

  联系人:王老师、姚老师

  电话:020-61086613,61086622

  (该招聘计划常年有效,有意向人才可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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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材料与加工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列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