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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昌市远安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0-01-07 10:49:44   地区:湖北   浏览:0

  (六)体检和考察。体检对象按引进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建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复核其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聘用。考察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拟引进人选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政策

  1.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引进人才优先提供人才周转房,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硕士、博士研究生五年内可分别享受县财政每月500元、800元的住房补贴。

  3.引进人才表现优秀的,可选拔到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远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3813597

  监督举报电话:0717—381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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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远安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不含教育、卫健部门).xls

  远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