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面试初定于2020年1月1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内容以当场提供的材料为准。其中商务、物流、汽车运用与维修、机械、机电技术应用、烹饪教师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相应专业操作实践),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
3.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教育局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学校与新聘用人员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保留合同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教师最迟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最迟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解除劳动关系。
被录用人员采用备案制管理模式,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在职期间,薪资报酬参考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按照企业人员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企业年金。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21537。
九、本《简章》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东仓南路108号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人事办公室;
邮编:215400;
联系电话:0512-5328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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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技能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2020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技能教育人才电子报名信息表.xlsx
2020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技能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太仓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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