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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驻马店市西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9人)
2020-01-03 10:12:52   地区:河南   浏览:0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西平县人社局联系,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月16日8:00至1月17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考生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不可截图打印。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详细信息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其他

  1、网上报名时,若有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0396-2751712,并请考生随时关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西平县人才信息网。

  2、县直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直至取消拟聘用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果没有岗位符合改报条件或不同意改报的,退还报名费及有关材料。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申论、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满分为100分(申论50分+职业能力测验5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1月17日。

  3、加分事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1月11日17:00之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体检和考察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个拟聘岗位考试成绩并列的,另行组织加试考试,以加试考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西平县人才信息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体检不合格者,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有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名额,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以后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要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岗位等级,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五年内原则上不准流动。

  本招聘公告由西平县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