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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招聘638人公告
2020-01-03 10:30:06   地区:广东   浏览:0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资格;社会人员(含暂缓就业毕业生)须于本招聘公告发布当日(即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本招聘公告发布当日(即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招聘岗位未要求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的,考生无需提供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有关择业期规定的,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或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持有省级有关主管部门于2016年12月31日(含)至2019年12月31日(含)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报考人员,可申请笔试成绩加分。笔试加分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另行公告。

五、考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科目:报考卫生类岗位的,采用《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报考教育类岗位的,采用《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报考综合类岗位的,采用《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二)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招聘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复审均合格,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考生达不到面试人选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另行公布)。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除以上材料外,考生属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如下材料:

A.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

B.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书;

C.超过暂缓就业期限的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

D.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E.国有单位在岗(编)人员或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F.招聘岗位有职称等执业、职业以及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

以上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属于证件类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于证明类的,均须提供原件。

(四)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